从“有 ( )”式表达看何物存在——兼论西方哲学的汉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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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研究 2021 年第 1 期,1–12  文章编号:1674­3202(2021)­01­0001­12

作者:李巍

摘 要:“有 ( )”式表达意谓的存在概念,回到中国思想的历史语境来看,不是性质概念,而是关系概念,即存在某物或有某物在中国心灵中是被表象为某物被……所具有,包括 (1) 某物被某一事物整体所具有,进而是 (2) 某物作为对象,被某种事物语言的对象域(论域)所具有,以及 (3) 某种事物语言被特定的说话人所具有。这种关系性理解反映在语言层面,就是中文谈论何物存在的习惯表达是“有 ( )”或“存在 ( )”,而非某些西方哲学译文中看到的表达式“( ) 存在”或“( ) 在”,后者意谓的正是作为性质概念的x 存在,前者则是关系概念 y 具有 x 的缩略表达。因此从“有 ( )”式表达入手探讨何物存在的中国理解,不仅是面向中国思想的知识性探索,更能使相关知识成果服务于为西方哲学的汉语研究奠定语义基础的目标。

关键词:存在;Being;西方哲学;翻译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